日前,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印發《關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的通知》,明確各地應于2025年2月21日前完成初檢工作,2月底前完成復檢工作。
體檢對象
2025年我省高招體檢工作包括普通高考體檢和高職分類招考體檢兩個部分,凡報名參加2025年我省普通高考和高職分類招考的考生均須參加高招體檢。考生若未按要求參加高招體檢,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體檢醫院
1.各市、縣(區)按有關規定確定本地承擔2025年我省高招體檢工作的醫院(含初檢、復檢),并報上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備案。考生初檢應在報名所在縣(市、區)參加高招體檢。
2.2025年我省高招終檢醫院另行通知。
時間安排
1.各地應于2025年2月21日前完成初檢工作,2月底前完成復檢工作。具體時間由各市、縣(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與體檢醫院協商后統籌安排,并通知轄區所有考生。
2.復檢結束后,各設區市及平潭綜合實驗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要按類匯總本轄區所有考生體檢表并統一體檢表外紙箱規格,直接送達指定地點進行掃描(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對于同時報名普通高考和高職分類招考的考生,必須分別報送體檢表。
3.省終檢時間定于2025年4月上旬進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各設區市及平潭綜合實驗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于2025年3月17日前,將有關材料報至省教育考試院普招處。
4.初檢結束后,各地要及時將《2025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格檢查表》復印件發至考生本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考生須在當地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規定時間內提出復檢申請。沒有申請參加復檢的考生不得直接申請參加終檢。對復檢結論仍有異議的考生,須在復檢結論出來后3天內向所在設區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提交終檢申請,逾期不予受理。未按時提交復檢或終檢申請的考生,則視為自愿放棄復檢和終檢。
殘疾考生信息采集
各地要主動關心愛護殘疾考生,維護殘疾考生的合法權益,為殘疾考生參加高考提供平等機會和合理便利,并指定專人做好殘疾考生信息采集和報送工作。各設區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應于2025年3月17日前將《2025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殘疾考生登記表》和《2025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殘疾考生花名冊》報至省教育考試院普招處。未在規定時間采集、填報殘疾考生信息的考生不能申請普通高考合理便利。殘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請工作另行通知,各地要結合高招體檢工作認真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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